武夷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核意见书
武人防建审〔2021〕16号
武峰(武夷山)开发有限公司:
贵单位报送的五峰九院-文旅区就地修建防空地下室已经我办审核,具体审核指标见附件,请根据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组织建设,建设过程中凡涉及防空地下室防护指标设计调整的,应当重新报我办审核。同时告知以下事项:
一、请于项目开工前持该项目报监码2019-350782-70-03-032272,登录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门户网站的“福建省人防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系统”(http://220.160.52.223:7001/rf-system/ )进行网上质量报监或者到我办申报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联系电话:0599-5309479。
二、承担人防工程建设的监理单位和防护(化)设备生产安装企业应该具备国家规定的人防资质条件,监理单位和防护(化)设备生产安装企业资质情况可登录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门户网站(http://rfb.fujian.gov.cn/)查询。
三、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当依法向我办办理人防工程验收备案。
武夷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9日
附件
项目名称 |
五峰九院-文旅区 |
项目代码 |
2019-350782-70-03-032272 |
建设单位 |
武峰(武夷山)开发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782611058332G |
项目地点 |
武夷山市国家旅游度假区内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建字第350782202010061号 |
设计单位 |
福建清华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设计文件工程编号 |
20-09-14 |
总建筑面积(m2) |
122439.31 |
总计容面积(m2) |
79797.53 |
依法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m2) |
3989.88 |
防空地下室设计建筑面积(m2) |
4866.7 |
图审单位 |
福建武夷山城乡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
防护专项审查报告书编号 |
3507821908090101-TX-006 |
审核意见: 一、根据武夷山市自然资源局审核通过的总平图,你司新建的五峰九院-文旅区项目,位于武夷山市国家旅游度假区,计容总建筑面积79797.53平方米。依据《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2016年新修)第十三条规定,该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按计容总建筑面积的5%修建防空地下室,核算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为3989.88平方米,实际设计修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为4866.7平方米,符合《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2016年新修)要求。 二、我办同意按福建武夷山城乡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福建省防空地下室施工图防护专项审查报告书》(编号:3507821908090101-TX-006)内所列文件内容作为施工图设计文件。
三、该项目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4866.7平方米,防空地下室有效面积4259.0平方米,掩蔽面积3650.0平方米。防空地下室防护单元3个,战时出入口7个,战时防护类别为乙类,防护等级为常六级,战时功能为二等人员掩蔽单元,掩蔽人数3650人,平时功能为停车库及设备用房。 四、你司在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审核通过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变动和减少面积,并按国家强制性条文规定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内容实施,确保工程质量。 五、根据《福建省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市场管理规定的通知》和《福建省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暂行规定》的要求,人防防护、防化设备产品,必须使用国家人防办准许认可的经省人防办资质审核通过备案的定点厂家生产的防护和防化设备产品。所有人防防护(过滤吸收器、战时风管、战时封堵板、框及预置构件等)和防化设备必须按照战时要求全部安装和预置到位,战时封堵板、框及预置构件应按规定要求统一集中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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