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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出生户口登记

国内出生户口登记
发布时间:2020-12-09 10:02 来源:武夷山市公安局 字体:【大】 【中】 【小】
  主体  武夷山市公安局

设定依据  《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第二十二条至第三十九条

事项性质  行政确认

事项类别  承诺件

通办范围  福建省武夷山市

审批条件或标准  公民出生后,由监护人或户主向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有无数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办理程序  受理—审批—办结

审查标准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

办理形式  户籍人口在街道、乡镇派出所窗口办理

窗口申请  最多去窗口次数不超过1次

纸质材料提交方式  窗口收取

办理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

申报材料

一、婚后出生子女申报户口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本省户籍人口,结婚后出生子女申报户口,由监护人或户主向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二)需提交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落户方《居民户口簿》(落户方是军人的,应当提交军人工作证件和《居民身份证》);

3、父母《结婚证》;       

4、申请报告

(三)办理程序及时限:

当场办结,需要调查的核实后办结。     

(四)注意事项:

1、出生户口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原则(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所生子女应当随父母中非军人一方申报出生户口登记;夫妻一方为学生集体户口,另一方为非学生集体户口的,当随非学生集体户口一方申报;夫妻双方均为单位集体户口的,应当申请在其中一方单位集体户地址上设立家庭户,所生子女随家庭户申报出生户口登记,并随其户口迁出时一并迁出)。

2、《出生医学证明》上登记的婴儿姓名,姓氏应随父或母姓,名应使用《通用规范汉字表》上的汉字。

3、申报户口登记的婴儿姓名应与《出生医学证明》上登记的一致。

4、出生后落户前已取得外国护照申报国内出生户口登记的,应同时提交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国籍认定意见。

5、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新增人口,还需提供父母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的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登记书。

6、公民在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时,父母已离婚的,提交下列材料,向有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落户方《居民户口簿》;

(三)父母《离婚证》(生效的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民事调解书);

(四)确定子女抚养方的离婚协议书、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离婚民事调解书。

随非抚养方落户的,父母双方应当同时到公安派出所签署同意办理落户的书面声明。

二、非婚出生子女随父母申报户口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本省户籍人口,非婚出生子女申报户口,向母亲或父亲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二)需提交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落户方《居民户口簿》;

3、落户方非婚生育子女《声明》

4、申请报告

5、《亲子司法鉴定书》(随父出生申报必须提供)

(三)办理程序及时限:

当场办结,需要调查的核实后办结。

(四)注意事项:

1、《出生医学证明》上登记的婴儿姓名,姓氏应随父或母姓,名应使用《通用规范汉字表》上的汉字。

2、申报户口登记的婴儿姓名应与《出生医学证明》上登记的一致。

3、非婚生育的子女,无法确定生父或者生母的,姓氏应当随落户方姓氏。除姓氏外,名字用字应当使用《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字。

4、随随父出生申报必须提供父子亲子司法鉴定书。

是否收费:否;

收费依据:无;

收费标准:无;

收费方式:无;

是否可预约办理:是;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下午调整为:3:00-6:00)

受理地址  各街道、乡镇派出所户籍窗口   邮编:354300

责任部门  武夷山市公安局

咨询、预约电话 0599-5130253

监督电话  0599-110

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xzfw.np.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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