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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皇冠体育_新2网址印发《武夷山市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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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政办〔2019〕91号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皇冠体育_新2网址印发《武夷山市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

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直有关单位:

《武夷山市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4日

武夷山市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了及时处置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止其扩散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不断提高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控林业有害生物,减少灾害损失,维护皇冠体育_新2网址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1.3 工作原则

1.3.1预防为主。加强监测预警,及时掌握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动态;强化检疫检查,严防外来林业有害生物人为传播;广泛宣传、普及检疫性和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知识,提高公众防范意识。

1.3.2分级联动。坚持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

1.3.3协调配合。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坚持防灾、减灾和救灾相结合,专业队伍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相结合。

1.3.4科技支撑。完善科技决策机制,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坚持依靠科技防灾减灾。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不断提高应对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科技水平。

1.3.5绿色防控。按照相关技术规程开展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防控,防止农药污染环境和对人畜造成危害。

1.4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国家林业局《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和《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福建省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皇冠体育_新2网址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5〕61号)、《南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南平市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南林综〔2017〕113号)以及《武夷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皇冠体育_新2网址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重大事件的应急工作。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一)林业有害生物直接危及人类健康的;

(二)首次发现国(境)外林业有害生物入侵的;

(三)新发现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的;

(四)林业非检疫性有害生物导致叶片受害连片成灾面积0.2万公顷以上,枝干受害连片成灾面积0.02万公顷以上的。

1.6 分级

根据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范围、危害性和损失程度,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

1.6.1Ⅰ级响应(特大)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 

  (1)出现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可引起人类疾病的林业有害生物时; 

  (2)首次发现国(境)外林业有害生物入侵时; 

(3)首次发现国家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时。

1.6.2Ⅱ级响应(重大)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 

  (1)国家级、省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在新的县(市、区)发生时;

(2)林业非检疫性有害生物导致叶片受害连片成灾面积1万公顷以上,枝干受害连片成灾面积0.1万公顷以上时;

(3)林业非检疫性有害生物灾害跨县(市、区)发生并有扩散蔓延趋势,超过县级联合应急处置能力时;

1.6.3  Ⅲ级响应(较大)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

(1)林业非检疫性有害生物危害叶、梢成灾面积在0.2~1万公顷之间,危害根、干、枝成灾面积在0.02~0.1万公顷之间时;

(2)属省内首次发现可直接造成林木死亡的林业有害生物时;

(3)专家组评估认为可能暴发造成较大损失的灾害事件时。

2 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根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防控需要,成立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专家组。在市政府安排部署下,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必要时,可提请上级人民政府支援,提高应急级别,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2.1 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

2.1.1人员组成

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市林业局局长

成  员:市纪委监委、发改科技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公安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卫健局、民政局、生态环境局、气象局、邮政管理局、融媒体中心、供电公司、水利电力开发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海关、火车站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乡(镇)、街道主管领导。

2.1.2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定应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协调解决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过程中的问题。

2.1.3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政府办:负责召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置中的紧急会议,审核上报材料和文件。

市纪委监委:负责监督灾害处置进度和程序,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市林业局:负责全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调查、防控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工作,储备应急处置所需人力、物力、技术、信息等资源,聘请专家对林业有害生物种类鉴定和风险评估,协助灾害发生地开展灾后重建和受灾援助。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除治补助经费、基础设施建设、防控装备、物资储备以及灾后重建所需资金。

市公安局:负责处理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发生的案件,维护社会稳定。

市发改科技局: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所需的基建、物资储备等重大项目的审批和立项,协调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的环境监测和环境危害评价及防治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组织本系统内园林绿化植物有害生物的防控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组织系统内有关单位所属林木有害生物灾害的防治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植物检疫检验和引种的复检审批工作,禁止带疫植物和植物产品(包括木质包装材料)的违法流通,严防外来重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入侵。

市卫健局、民政局:负责灾害应急救治和灾后救济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协助林业检疫机构,对木材生产的加工单位、经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检疫监督检查,防止带疫木材和木制品流通。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本部门所属林木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防控工作;负责优先承运应急处置需要调运的防治药剂、器械、油料等物资。

市邮政管理局:对规定必须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一律凭植物检疫证书承运,植物检疫证书随货运寄。

市火车站:负责对铁路交通沿线两侧通道林带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监测与防治;林业有害生物规定必须检疫的森林植物和植物产品一律凭植物检疫证书托运和随货同行。

市供电公司、水利电力开发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对本系统企业进行检疫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配合检疫机构做好木质包装材料的检疫和复检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监测和应急防治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有关气象信息。

海关:把好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检验关,防止疫情传入输出,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林业部门。

融媒体中心:负责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普及新闻宣传工作。

各乡(镇)、街道:按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参考本预案,建立健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落实相应责任,组织做好先期处置和应对工作。

2.2 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是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的日常工作机构,挂靠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林业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主要职责:在市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处置的日常工作,协调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落实应急指挥部各项决定和部署。接到监测、预测和预警信息,或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立即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会商或分析研判灾害发展趋势、灾害影响程度和范围;及时向武夷山市应急指挥部、武夷山市政府报告情况,提出启动或终止应急响应级别和处置措施等工作建议;根据市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到指定地点集结或赶赴突发事件现场;落实事件处置工作中综合协调、信息报送和值守应急工作。

2.3 专家组

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家库的有关专家组成,必要时可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加入专家组。

主要职责是:负责为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处置、评估分析等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指导和培训。

3 灾(疫)情管理

3.1灾(疫)情监测

3.1.1监测普查。充分发挥国家级中心测报点、省级中心测报点和基层林业工作站及护林人员的作用,鼓励社会化防治服务组织参与,建立健全体系完备、功能齐全的市、乡、村三级监测网络,实施“加强测报,鼓励举报,及时上报”制度,定期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的专项调查和全面普查,扩大监测面,提高测报准确率。

3.1.2检疫防范。加强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复检工作,充分利用林业检查站或检疫检查站,防止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传播与扩散。

3.2 灾(疫)情预警

明确林业有害生物重点监控区,加强各级监测预警专业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监测调查数据库和趋势分析制度,建立及时有效的预警体系,及时发布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报,全面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3.4 报告和确认

市森防检疫机构及其测报站(点)是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乡(镇)林业站技术人员和护林员是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责任报告人。

市应急指挥部接到疑似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报告后,应当及时开展调查核实,认为属于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应当于2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和南平市林业局;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报告,主要包括有害生物种类、发生地点和时间、级别、危害程度、已经采取的措施及其相关图片材料等内容。

4 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级响应。接到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报告,并报省林业厅防治检疫局确认属于Ⅰ级响应的。市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报告市政府,并提请市政府启动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实施应急联动,召开紧急会议部署应急处置工作;所属乡(镇)、街道、林业等相关部门领导,迅速赶赴现场,预先采取预防性措施,并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置,必要时检疫封锁,控制疫情向外扩散传播,同时在规定时间内,由市政府向南平市政府和南平市林业局报告。

4.1.2级响应。接到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报告,由南平市林业局森防站确认属于Ⅱ级响应的:市应急指挥部及时报告市政府,并提请市政府启动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召开会议部署落实应急处置工作;市政府相关部门应当迅速赶赴现场,采取预防性措施,必要时开展检疫检查或检疫封锁,控制疫情向外扩散蔓延,并在规定时间内,由市政府或市应急指挥部分别向南平市政府和南平市林业局报告。 

4.1.3级响应。接到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报告,由市林业局确认属于Ⅲ级响应的:市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发生乡(镇)街道、林业等相关部门赶赴发生现场,根据灾(疫)情的发生发展趋势,采取针对性的预防、防治等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市政府和南平市林业局报告。当出现难以控制或灾(疫)情有扩散传播的倾向时,请求南平市政府增援,提高应急级别。

  4.2 宣传报道

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由市应急指挥部进行管理协调,并对发布的内容进行审核把关。Ⅰ级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有关信息,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发布;Ⅱ级由南平市林业局按照规定发布;Ⅲ级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有关信息,由市应急指挥部按照规定发布。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

4.3 应急结束

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得到有效处置后,经专家组评估,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向外进一步扩散传播的隐患、条件已被消除,或应急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时,现场应急指挥部可予以撤销,报请市应急指挥部结束应急预案。

5 后期评估与善后处理

5.1 后期评估

应急处置结束后,市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专家和有关技术人员对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损失进行评估,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全面总结评估报告,并向市人民政府和南平市林业局报送处置报告。

5.2 善后处置

5.2.1损坏资源处置。对被林业有害生物危害造成林木、种苗死亡的森林资源或圃地,依法清除枯死木(苗)后,在原地复植。被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为害致死的,应栽(种)非寄主树种植物。

5.2.2疫情追查处置。对应急处置前从疫情发生区调出或疫情防治过程中盗运出的可能染疫的森林植物及其制品,应及时通知调入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

5.2.3伤病人员处置。出现被林业有害生物危害致伤致病的人员,或在应急救灾过程中出现农药中毒的人员,市应急指挥部应尽快协调做好有关善后处置工作,确保林农生产生活稳定。

6 应急保障

6.1 资金保障

市政府应保障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所需的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优先保障用于处置灾害所必需的物资储备和人工经费支出。

6.2 物资保障

市应急指挥部应加强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实验室、检疫检验实验室、林木种苗及木材除害设施、物资储备仓库、通讯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林业有害生物发生与防治情况,建立与有关药剂、药械生产单位的联系,储备应急所需的药剂、药械等物资。

6.3 队伍保障

建立健全森防检疫机构,建立和完善社会化专业应急防治队伍。市林业局应定期组织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救灾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开展技术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技能。

6.4 技术保障

及时了解和掌握市内外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防治信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和防治新技术应用。建立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数据库,及时发布趋势预报,为应急救灾提供技术支持。

6.5 宣传保障

开展预防、防灾等基础知识和科普宣传,加强正面引导,防止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引起群众恐惧和社会不安,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6.6 通信保障

配备必要的通讯通信、网络设备,重点保证应急期间通讯联络和有关信息系统的畅通。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

本预案所称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影响森林、林木、林木种子等正常生长发育并造成经济损失的林业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是指本土林业有害生物突然暴发成灾、林业有害生物直接危及人类健康、首次发现国(境)外林业有害生物入侵事件、国家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新发生事件和本省(补充)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新发生事件。

7.2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制定,经市政府审批后,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每次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发生后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应当根据综合评估报告,修改、完善应急实施方案。

7.3 奖惩

对在处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文件等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实施过程中,因玩忽职守而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7.4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武夷山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7.5实施时间

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024日印发